鬼火又要唠叨了,精神不好的同学麻烦自行找个枕头靠一下。
前期功课:http://bbs.bo-blog.com/viewthread.php?tid=13444&extra=page%3D1
不管什么程序,版权问题一直是一个头疼的东西。不放嘛,作者觉得劳动没有得到起码的回报;放嘛,又会引起部分用户的不满。大概是受够了1.x时期的版权纷争,2.0开始bob将后台的版权模块改为可选。用他的话说是“反正用什么程序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”。不过,鬼火我可远没bob那么大度,使用别人的东西就要放上版权,我认为这是一种义务。
曾经有这样一位网友,装了我的风格后出问题了跑来找我。我上他的站子一看,靠,都Design by yourself Transplant by yourself了你还来找我干嘛?出问题了你要问你自己啊。下面来谈谈那个帖子,本来是件芝麻大的事,好好说说就过去了,但blog主的回答很让人不爽,给我的感觉是“狗拿耗子多管闲事,Bo-blog又不是你写的,你嚷什么嚷?”。由于看不过去,我错误的去回了一下,然后很无悬念地也给郁闷了。sign,年轻时的冲动啊……后来,以当事人的话说是aye要求给个答复,所以blog主一阵搜找到了一个看是正当的理由,回帖的时候还不忘流露一下他的轻蔑。Ok,就算去Bo-blog版权你有理吧,那风格版权你又如何解释?难道你去版权时也经过了作者的同意?
臭豆我了解不多,在下常逛aye、老傅的blog,感觉他们对版权还是挺重视的。遗憾的是组织者的理念没有传达,希望臭豆在吸纳新人的时候也考核一下新来者的素质。
Update:鬼火从不与人结怨,但就在我这篇日志发布后留言本出现了一条漫骂的回复。这名ID为狗站的朋友IP是福建泉州的,考虑到本篇日志当事人备案为闽ICP备,我是不是可以把两者做一个联系呢?:)
前期功课:http://bbs.bo-blog.com/viewthread.php?tid=13444&extra=page%3D1
不管什么程序,版权问题一直是一个头疼的东西。不放嘛,作者觉得劳动没有得到起码的回报;放嘛,又会引起部分用户的不满。大概是受够了1.x时期的版权纷争,2.0开始bob将后台的版权模块改为可选。用他的话说是“反正用什么程序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”。不过,鬼火我可远没bob那么大度,使用别人的东西就要放上版权,我认为这是一种义务。
曾经有这样一位网友,装了我的风格后出问题了跑来找我。我上他的站子一看,靠,都Design by yourself Transplant by yourself了你还来找我干嘛?出问题了你要问你自己啊。下面来谈谈那个帖子,本来是件芝麻大的事,好好说说就过去了,但blog主的回答很让人不爽,给我的感觉是“狗拿耗子多管闲事,Bo-blog又不是你写的,你嚷什么嚷?”。由于看不过去,我错误的去回了一下,然后很无悬念地也给郁闷了。sign,年轻时的冲动啊……后来,以当事人的话说是aye要求给个答复,所以blog主一阵搜找到了一个看是正当的理由,回帖的时候还不忘流露一下他的轻蔑。Ok,就算去Bo-blog版权你有理吧,那风格版权你又如何解释?难道你去版权时也经过了作者的同意?
臭豆我了解不多,在下常逛aye、老傅的blog,感觉他们对版权还是挺重视的。遗憾的是组织者的理念没有传达,希望臭豆在吸纳新人的时候也考核一下新来者的素质。
Update:鬼火从不与人结怨,但就在我这篇日志发布后留言本出现了一条漫骂的回复。这名ID为狗站的朋友IP是福建泉州的,考虑到本篇日志当事人备案为闽ICP备,我是不是可以把两者做一个联系呢?:)



13 Responses
很抱歉因为臭豆的管理不到位,影响到你的Blogging心情。。。
臭豆是一个松散的Blog Network组织,在挑选成员的时候,也是针对当时成员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而做出判断。成员加入之后在管理上确实有些松懈,很多地方没法也没时间进行专人管理。。。你知道臭豆本身是虚拟团队,没有具体的管理人员和机构,成员之间基本上只能依靠个人的自觉来维护了。
对这样的失误,老傅给你赔不是啦,目前臭豆已经开始着手进行管理方面的强化了,对于不遵守制度和博客道德的行为,肯定会强行纠正和清除的。如果你留心的话,可以发现臭豆其实已经做出了一些整顿的措施啦。。。
再次代表臭豆给老鬼道歉。。。希望老鬼继续做出更好的模板啊,呵呵。
另恭喜你破处——本blog有史以来最长的评论,突破三百字了^^
你可以修改主题的。你是RIP来的。。
但程序的版权都去。。垃圾一个。。。
谢谢了。。 另外我仅为写博客的,所以版权什么的,能挂的全是有的。 呵呵
和没有版权意识的人谈版权没有意义...
想改的话至少附近放个 Basic code by bo-blog 比较厚道。
或者直接找作者商量具体商业使用事项。
希望臭豆不是真的很臭